动真格!禁行首日!吉安县交警查扣违禁“拐的”47辆!还有2车主被拘留!你怎么看?
禁行首日,查扣违禁“拐的”47辆
4月15日,吉安县庐陵大道“拐的”禁行起始之日。当天,我县交警出动警力90人,巡警出动警力30人,在庐陵大道布满警力,对我行我素、违反禁令“拐的”坚决整治。
行动至晚上
对违反禁行规定“拐的”查扣47辆
对阻碍执法的“拐的”治安拘留1人
对严重超员“三轮车“刑事拘留1人
“样板路”的打造将延伸至富川路,后期再延伸至君山大道,请广大市民们拭目以待......
交警夜间发放“拐的”禁行宣传单) 交警提示
我县将不断压缩“拐的”运行空间,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,请不要驾驶和乘坐“拐的”,请“拐的”车主自谋新出路,请市民选择安全交通工具出行!
阻碍执法“拐的”车主被治安拘留
4月15日,是吉安县庐陵大道“拐的”禁行启动之日。当天,交警、巡警对违禁“拐的”进行专项整治。
当日上午9时许,在庐陵大道兴华路口,一辆无牌、无证“拐的”违反“禁令”,不听劝阻,被我交警查扣。“拐的”司机情绪激动,私自砸碎“拐的”挡风玻璃,掏出打火机扬言要烧毁“拐的”,被交警当场制止,送交君山派出所处理。
现场图片
经查,“拐的”司机朱某某,男,48岁,四川内江人(其妻为吉安县人),租住在敦厚镇天玑小区。朱某某因阻碍干扰执法被县公安局批准执行行政拘留7天!
严重超员“三轮车”车主被刑事拘留
另外,吉安县交警大队部署了接送学生“三轮车”专项整治。4月13日下午3时许,民警在桐坪镇花样年小学周边路段巡逻时,发现前方一辆三轮车行驶缓慢,摇摇晃晃。民警拦车检查,发现车内塞满了一个个“小乘客”。
严重超员, 驾驶员浑然不觉已触犯刑法
狭小的车内挤满了12名儿童,除加装的座位外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。民警告知曹某其行为已触犯刑法。
经查,乘客是桐坪镇花样年希望小学的学生,曹某收取了学生家长费用搭载孩子们放学回家。曹某为追求经济利益,无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和国家法律法规,多次使用三轮摩托车搭载学生上下学。
为保障儿童的安全,民警安排车辆将12名学生安全送回了各自家中。
涉嫌危险驾驶罪 驾驶员被刑事拘留
随后,民警依法扣留了车辆,将驾驶员传唤进一步调查处理。14日,三轮摩托车驾驶人曹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,被吉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,现羁押在吉安县看守所。
交警提醒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33条规定:“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,构成危险驾驶罪,处拘役,并处罚金”。
请勿为追求利益最大化违规驾驶,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将受到法律制裁。
图文来源:吉安县交警
综合编辑:发现庐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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